中国式离婚最大的悲哀:夫妻散了 孩子就没有爸(妈)了 (2)

百事数码
2018-03-12 21:21:24 网络新鲜事

中国式离婚最大的悲哀:夫妻散了 孩子就没有爸(妈)了

我见过最极端的一个单亲妈妈的案例是这样:因为前夫出轨,她离婚,带着孩子住进了城中村。

她前夫一直想补偿她和孩子,但她拒绝了前夫给的所有帮助,连前夫给孩子的抚养费也不肯要,发誓要过一种“有骨气”的生活。

她自己收入不高,带着儿子过得苦哈哈的,儿子吃穿用度在同龄人中间是最差的,但她内心里觉得特别自豪。对这种“有骨气”和“自豪”,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许,她是真的觉得自己既悲情又伟大吧?

离婚,离掉的只是夫妻关系,而不是亲子关系。孩子不是财产,不是协议、判决给谁,就是谁的附属物。夫妻恩怨归夫妻恩怨,扶养义务归扶养义务,二者并不冲突。

前夫给你的部分,你可以不接受,但作为母亲,你有什么资格替孩子拒绝他在法律和情理上都应得的那部分抚养费?

法律上你的孩子将来是有赡养父亲的义务的,你有什么资格在现阶段替他做主,让他只承担对父亲的赡养义务而不享受被父亲抚养的权利?

你和丈夫的恩怨是你跟他的事儿,可孩子跟父亲的亲缘关系,你有什么权利阻断?说到底,这类人是把孩子跟自己捆绑在一起了,并没有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看待。

前段时间,我在朋友圈说我给女儿买了个礼物,然后调侃着问她爸要不要他来送,她爸爽快答应了。末了,我自嘲了一下,说自己这样是不是有点“绿茶”?

没想到,我的言行让一个网友“幻灭”了。对方认为我这是借孩子的事儿对前夫“纠缠不休”,认为我为这么点事拉得下脸去找前夫是“对生活没有担当”,认为我能有今天的底气和气场是因为前夫的“支援”。

我一愣:只是因为让前夫给女儿买了个礼物,对方就认为我是借孩子之事纠缠前夫,就轻轻巧巧把我过去三十几年坚持不懈的奋斗、对自我生活的担当完全推倒,也是一种“神逻辑”。

还有一个朋友回复说:“如果是我,我不会要的,如果离婚,前夫的钱和我半毛钱关系没有。”

我问她:“你有孩子么?没孩子我跟前夫可能根本不联系。”

若没有孩子,相信很多离异女性跟前任不会有任何的联系,前任估计也不会想着跟你有什么瓜葛,特别是经济上的。

但有孩子以后的情况不大一样。

离婚以后带着孩子,前夫给孩子额外花钱你都不要,这真不能说明自己多有志气。

前任给孩子的钱,你很难分清哪一毛是用到了孩子身上,哪一毛不是,所以,每一笔都可以当成是给孩子的。

难不成前夫给孩子两百元蛋糕费,孩子吃不掉的部分我扫荡完了,也要按份额向孩子或前夫支付蛋糕费用?

难不成我买套房子,也要跟前夫去算一下孩子住了多少平米,然后跟前夫分摊这几平米的房价?


我不觉得拒绝前任给的帮助(包括经济上的)就是没志气。其他人帮你,你感恩,适当机会给回报,是人之常情。

如果别人帮你,你欣然接受、礼貌回馈,而前任帮你,你就严词拒绝,仿佛接受了他的帮助自己就没志气了,这不就是把前任“特殊化”么?

你骨子里还是认为他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才会区别对待。

离婚后单身妈妈拿前夫给孩子的抚养费天经地义,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拿,甚至该积极争取,因为那是孩子该得的。

为了证明自己有志气,拒绝前夫给孩子的钱,怎么想怎么觉得有点二。都已经分手了,放下了一切的人,根本都懒得跟前任在气头上争输赢。

跟一个人离婚之后,并不等于你彻底放下了那个人、那件事。


我觉得真正的放下,是把前任的过去和现在割裂开来看。把现在的他当成一个全新的人,尽量清空历史问题对自己的影响,你怎么对别人,就可以怎么对他。



还是一个朋友说得好:婚姻真是人生最难的课题之一。从选择到经营,从开始到善后,无一不考验我们的智慧和运气。这话我特别同意。

离婚,便是“善后”的一种,也需要智慧和运气。

当年,娱乐圈最令人惋惜的金童玉女董洁、潘粤明婚变,一前一后发出两份声明。

董洁的声明,煽情中充满着绝情;潘粤明的声明,绝情中蕴藏着煽情。

特别是董洁的声明,几乎是血泪控诉,字字伤人,没有余地。双方水火不容,各自利用声明占据媒体版面开始“互骂”,只是为了证明“错的不是我”。

坦白说,我个人并不大赞同把孩子父亲的所有黑历史向大众讲出来,自己宣泄完心里倒是痛快了,但它带来的不良后果是长期的。某些对立情绪,就像是七伤拳,伤人也伤己,甚至波及无辜孩子。

刚离婚时所有的痛苦、愤怒、委屈、怨恨,都是真切的,你会感受到彻骨的痛苦,宣泄不完的委屈和愤怒……

在不需要依靠舆论的力量才能争取到属于你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你可以跟身边人讲,可以找心理咨询师倾诉,甚至可以直接找前夫对骂,可以公开写文表达自己的感受,但真不适宜将过去两个人的相处细节公告天下,把对方写成狗熊而把自己美化成英雄。

我是从这些痛苦的深渊中爬出来的人,所以我知道要克制住这些情绪有多难。

我逼着自己尽力做到,是因为看过太多的“开撕一时爽,事后毁断肠”。在这方面,虽然我不一定做得很完美,但的确已经“尽力”了。

在我的概念里,“他伤害过我”和“离婚后我的言辞可能影响到他的生活,进而影响到孩子”,是两回事,一码归一码,要分开看,分开处理,不能抵消。

任何一段情感关系,哪怕是“好女配渣男”,也是能量的碰撞、力量的博弈,那段感情不管最后变成什么样子,都是双方共同参与的。

你曝光对方的见不得人的事,对方说不定也有一堆你的黑历史。

一段感情结束,看起来“渣男”是主谋,但“好女”也有可能是从犯,互揭黑历史除了让看热闹的人感到亢奋之外,对当事人其实没有任何好处。

双方互泼脏水,让孩子如何看待自己的父母呢?

“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这话用在离婚上,我是同意的。

所有的感情都是一笔糊涂账,很难分清对错,如果两个人已经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再吵吵嚷嚷对错又有什么用?

还不如心平气和地坐下来,瓜分好行李,各自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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