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方回应马蓉方出轨爆料:没有价值 准备诉讼

百事数码
2016-08-17 14:49:24 腾讯娱乐

今天一早,马蓉方面爆料称王宝强有外遇,并登出该女子照片和姓氏等具体情况。此举是否也涉嫌侵权?王宝强是否会以侵权之诉回击?此外,今天还有其它关于王宝强事件最新爆料,一起来看看吧。

王宝强方回应马蓉方出轨爆料:没有价值 准备诉讼

记者通过王宝强身边人士了解到,王宝强暂时不对此予以回应,理由是这些所谓爆料“没有价值”,同时王宝强方面会按部就班准备接下来的诉讼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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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马蓉离婚大战引得舆论沸沸扬扬,王宝强直指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出轨,并称其转移财产,而马蓉则告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餐厅老板回应:与王宝强合影者为股东
马蓉方“证据”截图

今天,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腾讯娱乐独家专访女方身边知情人士,并引用消息称:婚内出轨的不是马蓉,而是王宝强,并给出了其与"小三"的合照及微信聊天拍屏等"证据"。

知情人告诉腾讯娱乐,"今年8月5日,王宝强告诉身在美国的马蓉,自己要去广州办事,事实上是飞往成都和刘姓女子约会。8月8日,是马蓉的生日,往年王宝强都会在微博祝福老婆,今年却没有。当时马蓉在美国洛杉矶和孩子及朋友们过生日,可是王宝强却在当天凌晨和刘姓女子看电影;8月8日王宝强乘当日的晚班机回京;8月9日是七夕情人节,马蓉和孩子们在圣地亚哥动物园游玩,王宝强却给小女友发情人节红包。"

至于该刘姓女子身份,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她是成都某餐厅老板,而根据护照照片显示,她1993年出生于四川,今年23岁。

有网友在"关爱八卦成长协会"上爆料,称王宝强与小三现身成都某饭店。从爆料图片来看,时间为1月26日。照片中,和王宝强同框的一名女子,与知情人士提供截图中号称小三的女子长相相似。

该图片还显示,上述饭店为鱼幺妹大石西路店。

今天早上,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来到该饭店,店员表示,自己是新来的,并不清楚网上爆料的情况。而对于网上爆料的王宝强在该店与女子之合影,店员也表示没有印象。店员表示,新闻中的女子图片,看不太清楚,没有印象。该店不少员工表示,这家店老板并不姓刘。

该店店长在看了网上关于小三刘某的照片后表示,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我们店有好几个老板,但不清楚是否有刘姓老板,因为老板们也很少到店里来。"采访过程中,不断有电话打进来询问店长此事。店长说,店才开了不到一年,他来店里约大半年,但从来没见到王宝强来过店里。至于老板是否认识王宝强,并不清楚。

餐厅老板回应:与王宝强合影者为股东
饭店王老板

记者注意到,该店有不少照片张贴在墙上,多张照片中都是同一女子。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发现,这名女子和网上所谓的刘某很像。而该店店长表示,这人就是该店老板,创始人,姓王。

【鱼幺妹老板:和王宝强合影的是鱼幺妹股东之一,一切让她自己来回应!】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电话联系了爆料帖子里发布的"幺妹"的老板,问及就这篇爆料有何看法时,她表示:对,我就是网上发的王姓老板。网上爆出在店上吃饭的合影,我是旁边被遮住脸的那个,那天王宝强来我们店上吃饭,大家很激动地像粉丝一样和他合影,站在王宝强旁边的女生是我朋友也是鱼幺妹股东之一。王宝强吃完饭后,就和他随身的工作人员走了。

餐厅老板回应:与王宝强合影者为股东
图中左一为王老板,左二为刘某

至于今早发布的各种爆料,王老板表示:目前觉得很困扰,并且截止到现在,我也没有和她(刘某)联系。一切静待她自己的说法吧,她早晚会出来澄清。

王宝强借钱离婚当场哭了 有马蓉出轨证据不怕被告

前脚王宝强刚起诉离婚,后脚就被妻子马蓉告了。8月16日一早,一律师持马蓉的委托手续及诉状等材料至北京朝阳法院,以王宝强构成名誉侵权为由申请立案。

对此,重案组37号先要告诉大家的是,是否侵犯名誉权,简单来说要看三个要素:是否是虚构或者编造的事实;是否对他人公开传播这些事实;是否对相对人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等一系列负面影响。

从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微博发离婚声明,宣布与马蓉解除婚姻关系;再到8月15日上午9时许,王宝强本人在律师陪同下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直至8月16日马蓉告王宝强名誉侵权。事态发展跌宕起伏一波三折,而重案组37号联系到多位知情人士,就整个事件大家关注的几个问题,探听到一些内幕消息。

借钱离婚? 向律师助理和陈思诚筹款

据目击者描述,8月15日上午,王宝强与律师到达朝阳法院立案时,为了不干扰正常的审判秩序,法院给王宝强开通了特殊通道,那么在提交起诉状的时候,法官就询问,宝宝你财产到底总价是多少?

王宝强借钱离婚当场哭了 有马蓉出轨证据不怕被告
王宝强在律师陪同下办理离婚起诉手续

目击者称,王宝强当时只是对财产清单做了粗略统计,并没有对每项财产进行标价,所以开始没答上来,但是,没有财产数额就没办法进行实际分割啊,所以,王宝强大概估算了一下说:“一个亿”。

重案组37号先给大家普及一下知识:诉讼费是要按照财产的标的额来收取的,一般是原告垫付,官司最后谁输了谁来支付这笔诉讼费。

王宝强1亿财产的诉讼费大概是24万余元,需要当场交纳。

现场于是有些尴尬:王宝强1亿身家却表示掏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向律师和随行的律师助理求助,最终,到缴费窗口缴费的是个年轻的女孩子,银行卡也不是王宝强名字,据了解,这名女孩是王宝强代理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

缴费之后,王宝强从特殊通道准备离开朝阳法院,在大门口一个细节让人唏嘘,宝宝随行的一名工作人员落泪了,随即王宝强本人也红了眼眶,站在法院门口掉下了眼泪,这时有路人经过试图拍照但随即被制止。

据重案组37号了解的情况,目前,王宝强不仅诉讼费没有还上,还在四处借钱打官司,宝宝向好朋友陈思诚求助筹款也是属实的,在这里,重案组37号探员多说一句,大家小心,各种电信诈骗的骗子也借机出没以宝宝名义进行违法活动。

如何分产? 如有财产转移则会少分

重案组37号梳理发现,从目前网上的声音来看,多数人认为即使马蓉婚内出轨,夫妻财产依旧平分。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从王宝强的起诉书来看“马蓉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行为”,若该情形属实,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的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韩骁进一步说,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王宝强可据此主张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但应当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有过错或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法官有可能在财产分割中倾向于无过错方,多分得财产。至于多分得的比例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通常多分得10%至20%均有可能。

涉及刑案?知情人称有人侵占财产

今天重案组37号看到不少公号在八卦宝宝的代理人张起淮律师,并表示“这届记者不行,请刑事律师打离婚官司明显有内幕,怎么不分析一下?”

确实如此,重案组探员可以告诉大家,张起淮律师是著名的航空法专家,也打过很多知名的刑事案件,其中李天一案件的二审就是他代理的,还有著名的伊春空难案等。

看看资料就知道,对金融犯罪洗钱案件这部分,张律师很专业的。

据接触到案件的知情人士透露,王宝强前往自己开设银行账户的六家银行查询自己的财产,所有账户的账面余额加在一起只剩下十几万,其他的财产部分被转移。

该知情人士透露,王宝强的离婚案件内幕非常复杂,其中会涉及刑事问题。包括有初步的证据可以证明,有人在案件中侵占财产。

涉嫌侵权? 公众人物自揭家底惹争议

把妻子出轨一事公之于众是否涉嫌侵权,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也分成两派,一派认为即使不侵犯名誉权也侵犯隐私权,另一派则认为名人宝宝自揭家底不算侵权。对此,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认为,该起案例值得探讨的核心原因就是,公众人物能否公开自揭并非公众人物的直系亲属私事。

包华说,首先,王宝强作为公众人物对名誉权的保障力度是偏低的,被出轨这样的私事,王宝强无法用名誉权和隐私权对抗公众和媒体,这是作为公众人物的文体明星在法律上比较吃亏的地方,甚至包括官员、投资家都要面临的问题。但是,王宝强在名誉权方面不占优势,那么作为他亲属的马蓉是否占优势,这则考验了一审法院法官对这个事情的认知,这则判例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包华进一步说,公众人物将自己或直系亲属的私事也公之于众,是否算侵权这涉及法律道德和伦理的问题,不是现行婚姻法能够解决的问题。

此外,是否是虚构或者编造事实是侵犯名誉权的要素,那王宝强在离婚声明里说马蓉出轨有证据吗?

王宝强身边的人告诉重案组37号,宝宝声明里所说的话是有根据的,侵犯名誉权可能是马蓉女士的“破坏性起诉”。

据了解,王宝强开始发布声明前,其律师当时是不赞成的,但王宝强当时已经“出离愤怒”,于是,便在离婚声明中顺带“爆料”了。

两案合并? 分别排期互相不会干扰

夫妻反目,互诉的不是衷肠,而是怨恨。那么问题来了,王宝强的离婚案和马蓉的名誉侵权,法院会合并审理吗?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认为,王宝强在凌晨发布的离婚声明中描述了几个事实,包括马蓉和经纪人出轨的情况,是否侵权则要看描述的这个事实是否存在真实性的问题。根据民事法律的谁主张谁举证,既然王宝强说妻子有外遇,那么这起名誉侵权官司中就要王宝强拿出有外遇的证据。

即使有外遇是否也构成侵权?刘凝介绍,这是指隐私权,如果是外人爆料马蓉出轨则涉及侵犯隐私权,但是王宝强作为马蓉的丈夫,本身出轨涉及他的利益,因此他爆料并不侵犯隐私权。

这边离婚那边侵权,两个案子是否相互牵绊?刘凝介绍,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人与人之间有不同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同一个当事人不重要,争议的是是否是一个案由。王宝强起诉的是离婚案由,其夫人起诉侵权是另一个案由,首先不可能合并审理。其次,的确在法律实践中,有一个案子的审理以另一个审理结果为前提,但是这两起案子不存在这个问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会正常按照法院排期走”。

马蓉方称王宝强账户有190万巨款 王宝强方否认

14日凌晨,王宝强一纸离婚声明曝光了妻子马蓉与其前经纪人宋喆的婚外情,随后王宝强账户身无分文,需要借钱交诉讼费等新闻再次让王宝强陷入“人财两空”的舆论境地。不过,当事人王宝强和马蓉并未真正就此事做出回应。

王宝强借钱离婚当场哭了 有马蓉出轨证据不怕被告

在王宝强马蓉离婚大战打响72小时后,16日下午,马蓉方身边知情人接受了腾讯娱乐独家专访,首次回应离婚事件。该知情人爆料称婚内出轨的并非马蓉,而是王宝强,并给出了其与“小三”的合照及微信聊天拍屏等“证据”。随后腾讯娱乐第一时间就这些证据向王宝强现任经纪人任晓妍求证,对方表示不回应,称一切等待法律结果。

在该爆料告一段落后,17日凌晨将近三点,马蓉方知情人再次向腾讯娱乐抛出重磅消息称,关于钱财方面的内容,王宝强疑似在打同情牌。根据马蓉方提供的截图显示,王宝强在农行的个人账号中有一笔190万的现金,“不是说账户里没钱吗?完全是假的。”该知情人坚决否认王宝强身无分文的报道。至于截图的来源,马蓉方表示是由另外的知情人士主动提供,因为看到网络舆论很为马蓉打抱不平。

不过从截图具体信息来看,这笔钱是8月15日转入王宝强的账户,给王宝强打钱的是“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但从常识来判断,由于该截图显示的是网银转账,再加上是去法院立案当日转入,因此无法证明王宝强立案前卡中持有大量现金,更重要的是,并无直接证据证明该农行卡现在是王宝强持有。

腾讯娱乐也第一时间向王宝强经纪人任晓妍求证此事,对方并未做出回应。在凌晨四点左右,记者历经多番辗转,终于找到王宝强身边某知情人士愿意向记者回应此事,对方对王宝强账户中有190万现金一事表示惊讶,称并不知道有该账号存在。同时他还证实王宝强在律师的陪同下,曾经前往多个银行一家家亲自查看银行账户,发现名下金额不足,“但是也不排除有不知道的账户存在。”

随后,腾讯记者向知情人告知,马蓉方证据显示这笔现金是通过“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转入到王宝强的个人账户中。该知情人“哦”了一声,随即迅速回应道,其实该公司银行卡账号的UK(U盾)和公司公章其实全部在马蓉手中,王宝强也并没有对方所称的农行卡账号的密码,“这事就是假的”。

同时,该知情人还进一步向腾讯娱乐爆料称,王宝强现任经纪人任晓妍曾经让宋喆交还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的公章,但宋喆转交给了马蓉,“工作室账号、密码都是马蓉设置的,王宝强这边并不知情”。

值得一提的是,在16日晚间,可以与王宝强身边知情人描述吻合的是,曾有网友通过“关爱八卦成长协会”爆料称,王宝强的公司——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营业执照确实已经丢失,同时遗失的还有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疑似遭马蓉卷走。同时,该网友还称,在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遗失后,补办流程中需要到当地主流报纸登报遗失,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也需分别刊登。而王宝强公司如果发生丢失证件事件,也势必要公开登报。腾讯娱乐也就此向王宝强身边知情人求证此事,对方表示确实会就公司相关证件丢失一事做出声明,其内容将于17日见报。

8月17日凌晨,佟丽娅发文力挺好兄弟王宝强,她发文称:“身边的朋友都在想办法~感动~这个世界终究是善大于恶的~”


网友赞两夫妻为兄弟两肋插刀,“这才是真友谊”、“朋友的情谊呀我们今生最大的难得 ”。

王宝强“后援队”一览

佟丽娅发文力挺王宝强 善大于恶

此外,8月17日,陈赫在IG上对王宝强离婚事件发表了看法,他表示,自己不在微博上说话不代表不会关心和帮助朋友。

陈赫表示,自己受够了道德绑架,也很厌烦网络上的造谣继续消费当事人,他对王宝强喊话称,需要帮助的时候自己一直都会在。

自从王宝强离婚事件爆出之后,娱乐圈不少人都发声力挺王宝强,陈思诚、高晓松、陈祉希等都表示会陪伴王宝强度过这一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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